1、单多层:(1)24米(含24米)以下的公共建筑和24米以上的单层公共建筑。
(2)27米(含27米)以下的住宅建筑。
2、高层:(1)24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注意单层不算)。
(2)27米以上的住宅建筑。
3、高层分为一类高层和二类高层。
(1)一类高层:a、大于54米(27米X2)的住宅建筑。b、大于50米(24米X2+2)的公共建筑。c、大于24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4米以上任意楼层有面积大于1000㎡的商场、展览馆、电信、邮政、金融贸易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d、24米以上的医疗建筑和重要的公共建筑及独立的老年人照料设施。e、24米以上,省级以上的公共广播电视和防震指挥调度设施和网局级和省级以上的电力调度建筑设施。f、24米以上,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
(2)二类高层:除一类高层以外的其他高层建筑。
4、注意:a、职工公寓和宿舍算公共建筑;
b、老年人照料设施:设置床位大于等于20床或容纳人数大于等于20人,集中照料老年人的建筑设施。(老年大学、老年人活动中心不属于老年人照料设施)、
c、商业服务网点(界定住宅和公共建筑的主要依据):设置在住宅首层或一二层,每个分隔单元的面积不大于300㎡的商店、理发店、储蓄所、邮政所等小型的营业性用房。
e、裙房:在高层建筑的投影以外,与主体建筑相连,高度不大于24米的附属建筑。当裙房与主体建筑之间有防火墙分割时,裙房的防火等级可按单多层设计;没有防火墙分割时,裙房的防火等级和主体建筑的防火等级一样。
5、建筑高度的计算:(1)坡屋面:建筑高度=室外地到檐口的标高+檐口到屋脊的高度的1/2。
(2)平屋面:建筑高度=室外地坪到室外屋面顶层的高度。
(3)混合屋面:分别按上述方法计算,取其最大值。(天窗不计入建筑高度)
(4)阶梯式建筑: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但相连的同一栋建筑。a、两栋建筑之间有防火墙分隔;b、两栋建筑有独立的符合规范的安全出口;c、两栋建筑沿建筑的长边有贯通式或尽头式的消防通道;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时,两栋建筑可独立分别计算建筑高度,其中任意一个条件不满足时,建筑高度就是从最低点到最高点的高度。
(5)注意事项:a、当屋面的附属建筑列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电梯房、排烟排风房等的建筑面积不大于屋面面积的1/4时,其高度不计入建筑高度;大于1/4时,其高度计入建筑高度。b、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小于等于2.2米的自行车棚、储藏室、敞开空间不计入建筑高度。c、室内外高差不大于1.5米时,不计入建筑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