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感觉许多学员在自喷设置范围上非常苦恼,学习起来毫无规律可循,十分头大让抓不住头脑,萃学教育就给大家精简一下,其实大家只要掌握其中主流场所,对付这个考试点就不在话下了。
《易经》讲万物皆有定律,自喷设置范围也是有一定的规律,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学习前,首先大家需要区分自动灭火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概念:自动灭火系统包含自动喷水、水喷雾、气体、泡沫、干粉、细水雾、固定水炮灭火系统等及其它自动灭火装置。也就是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属于自动灭火系统的一个分支。大家可别搞混了哟。
有些地方的用词还是有所区别的,比如:
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规定增加1.0倍,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仓库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规定增加1.0倍。
民用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规定增加1.0倍;局部设置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民用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 25%。
8.3.1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厂房或生产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高层乙、丙类厂房;
2、占地面积>1500m或总建筑面积>3000m的单、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类似生产的厂房;
3、占地面积>1500m的木器厂房;4、建筑面积>500m的地下或半地下丙类厂房。
萃学教育告诉您:
生产设自喷的情形很好记:1项为生产易燃可燃物质的高层建筑;2、3项为地上丙类厂房,占地面积都是超1500m设置,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 m设置的场所衣、鞋、玩具、电子产品。仔细观察可以发现均为一些由丙类固体原材料直接到成品的制作厂房。所有建筑地下设自喷的面积要求是一样的,都是500㎡,区别在于工业建筑都是丙类,因为甲乙类不允许建在地下,丁戊类又较为安全,所以只要求丙类设置自喷,而民用建筑只要求地下商店设置自喷,因为商店有许多可燃物,火灾负荷等同于丙类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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